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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防治“吃空饷”问题举报电话和邮箱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10-27 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
为进一步做好全所防治“吃空饷”工作,按照市人社局、市卫计委关于建立防治“吃空饷”问题长效机制工作要求,现将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:

一、举报内容

1.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,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、津贴补贴的。

2.因请假、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,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,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、津贴补贴的。

3.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,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、津贴补贴的。

4.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、失踪,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、津贴补贴的。

5.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、刑事处罚等,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,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、津贴补贴的。

6.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、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。

7.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、津贴补贴的。

二、举报电话和邮箱

(一)市所

举报电话:0634-5606323

举报邮箱:lwwqr@126.com

(二)市卫生计生委行风办

举报电话:0634-6214333

举报邮箱:wsjhfb6214333@163.com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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