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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公布卫生计生综合执法5件典型案例

发布日期:2018-01-02 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 王秀清 字号:[ ]


  2017年,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“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规范年”活动为载体,对各类卫生计生违法违规行为强势亮剑、高压整治,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,严厉打击无证行医、违法执业、违章生产经营行为,先后查办案件231起,罚没款共计27.175万元,有力保障了群众健康权益。为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,提升卫生计生综合执法权威形象,现将2017年5件典型案例公布如下:

  1.李桂堂未取得《医师资格证书》擅自从事诊疗活动案。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李桂堂“没收药品和器械、罚款5000元”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
  2.曹玉华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案。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当事人“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660元、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药品和器械、罚款2万元”的行政处罚。

  3.李娟、藏秀芹变更经营地址未重新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美容店案。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当事人“警告、罚款1000元”的行政处罚。

  4.马魏建持涂改的健康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。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当事人“警告、罚款700元”的行政处罚。

  5.莱芜卢诗同中医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器案。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“警告、罚款1000元”的行政处罚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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